MCA蓄電池FC12-4.5醫療主機系統
MCA蓄電池FC12-4.5醫療主機系統
電池的特點
1、密封性: 采用電池槽蓋、極柱雙重密封設計,防止漏酸,可靠的安全閥可防止外部空氣和塵埃進入電池內部;
2、免維護:水再生能力強,密封反應效率高,因此在整個電池的使用過程中無需補水或加酸維護;
3、安全可靠:無酸液溢出,可靠的安全閥的自動閉合, 防爆設備的裝置使賽能電池在整個使用過程中更加安全可靠;
4、長壽命設計:計算機精設計的耐腐蝕鉛鈣鉛合金板柵、ABS耐腐蝕材料的使用和極高的密封反應效率保證了蓄電池的長壽命;
5、性能高:
1) 體重比能量高,內阻小,輸出功率高;
2) 充放電性能高,自放電控制在每個月2% 以下(20℃);
3) 恢復性能好 , 在深放電或者充電器出現故障時,短路放置30天后,仍可使用均衡充電法使其恢復容量;
4) 由于單體電池的內阻、容量、浮充電壓一致性好,因此電池在浮充使用狀態下無需均衡充電。
6、溫度適應性強: 可在-30℃~50℃下安全、放心地使用;
7、使用和運輸安全簡便: 滿荷電出廠,無游離電解液,電池可橫向放置,并可以無危險材料進行水、陸運輸;
電池使用與注意事項:
⒈蓄電池荷電出廠,從出廠到安裝使用,電池容量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若時間較長,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補充充電。如果蓄電池儲存期不超過一年,在恒壓2.27V/只的條件下充電5天。如果蓄電池儲存期為1~2年,在恒壓2.33V/只條件下充電5天。
⒉蓄電池浮充使用時,應保證每個單體電池的浮充電壓值為2.25~2.30V,如果浮充電壓高于或低于這一范圍,則將會減少電池容量或壽命。
⒊當蓄電池浮充運行時,蓄電池單體電池電壓不應低于2.20V,如單體電壓低于2.20V,則需進行均衡充電。均衡充電的方法為:充電電壓2.35V/只,充電時間12小時。
⒋蓄電池循環使用時,在放電后采用恒壓限流充電。充電電壓為2.35~2.45V/只,電流不大于0.25C10 具體充電方法為:先用不大于上述電流值的電流進行恒流充電,待充電到單體平均電 壓升到2.35~2.45V時改用平均單體電壓為2.35~2.45V恒壓充電,直到充電結束。
⒌電池循環使用時充電完全的標志:在上述限流恒壓條件下進行充電,其充足電的標志,可以在以下兩條中任選一條作為判斷依據:
⑴充電時間18~24小時(非深放電時間可短)。
⑵充電末期連續三小時充電電流值不變化。
⑶恒壓2.35~2.45V充電的電壓值,是環境溫度為25℃的規定值。當環境溫度高于25℃時,充電電壓要相應降低,防止造成過充電。當環境溫度低于25℃時,充電電壓應提高,以防止充電不足。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為每變化1℃每個單體增減0.005V。
⒍蓄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再充電,若放電后的蓄電池擱置時間太長,即使再充電也不能恢復其原容量。
⒎電池使用時,務必擰緊接線端子的螺栓,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觸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