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蘭日蘭蓄電池M2AL12-230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
梅蘭日蘭蓄電池M2AL12-230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
電池特點:
· 1、安全性能好:正常使用下無電解液漏出,無電池膨脹及破裂。
· 2、放電性能好:放電電壓平穩,放電平臺平緩。
· 3、耐震動性好: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完全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頻率震動1小時,無漏液,無電池膨脹及破裂,開路電壓正常。
· 4、耐沖擊性好: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從20cm高處自然落至1cm厚的硬木板上3次。無漏液,無電池膨脹及破裂,開路電壓正常。
· 5、耐過放電性好:25攝氏度,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進行定電阻放電3星期(電阻值相當于該電池1CA放電要求的電阻),恢復容量在75%以上。
· 6、耐過充電性好:25攝氏度,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0.1CA充電48小時,無漏液,無電池膨脹及破裂,開路電壓正常,容量維持率在95%以上。
· 7、耐大電流性好: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2CA放電5分鐘或10CA放電5秒鐘。無導電部分熔斷,無外觀變形。
電池 儲存
1.貯存環境溫度注意不要超過-15℃~45℃范圍。
2.電池貯存前應處于完全充電狀態,貯存地點應清潔、通風、干燥、無腐蝕性和爆炸性氣體,電池要遠離熱源 0.5 米以上存放,并對電
池有防塵、防潮、防碰撞等防護措施,嚴禁將電池置于封閉容器中。
3.由于電池在貯存過程中會發生性能劣化,請盡可能縮短電池的貯存期限,電池長貯存時間不超過 12 個月。
4.電池的摞放層數不超過包裝箱上標示的摞放層數。
5、蓄電池儲存室內,不得進行明火作業。
6、長期貯存時,為彌補電池自放電,請進行補充充電,補充電的方法如下表:
貯存溫度 補充電的間隔 補充電方法(任選一種)
25℃以下 6 個月
25~30℃ 4 個月
30~35℃ 3 個月
35~40℃ 2 個月
1.以 0.25C20A 限流、2.275V/單格
的恒壓充電 2~3 天。
2.以 0.25C20A 限流、2.40V/單格
的恒壓充電 10~16 小時。
電池安全注意事項
1. 電池+-端子間不可短路。(端子間短路可能造成燙傷、發煙、火災危險。)
2. 不可在密閉容器中充電。(在密閉容器中充電,容器破裂可能造成人身傷害。)
3. 電池不能放置在密閉空間里或火源附近。(如放置在這些場所,可能造成爆炸、火災危險。)
4. 轉矩扳手、扳子等金屬工具,請用塑料膠帶等進行絕緣處理后使用。(如不進行絕緣處理,短路后會導致燙傷、蓄電池破損、爆炸。)
5. 不可對本蓄電池進行分解、改造。(蓄電池內部含有硫酸,若接觸到眼睛、皮膚和衣服有可能導致失明或燒傷。)
6. 如發現電槽、蓋等有龜裂、變形等損傷及漏夜現象,請更換此蓄電池。
7. 請不要使用信那水、汽油、煤油、揮發油等有機溶劑和液體洗滌劑清潔電池.如果使用上述物質可能會引起電槽或上蓋(ABS樹脂)出現裂痕、漏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