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松WSONG蓄電池SN100-12 12V100AH/20HR型號及參數
萬松WSONG蓄電池SN100-12 12V100AH/20HR型號及參數
萬松WSONG蓄電池SN100-12 12V100AH/20HR型號及參數
萬松SN系列蓄電池產品特色
1、選用緊裝置技能,具有優良的高率放電功能。
2、選用特別的規劃,電池在運用進程中電液量簡直不會削減,運用壽數期間徹底無需加水。
3、選用共同的耐腐蝕板柵合金、運用壽數長。
4、全部選用高純原材料,電池自放電極小。
5、選用氣體再化合技能,電池具有極高的密封反應功率,無酸霧分出,安全環保,無污染。
6、選用特別的規劃和高牢靠的密封技能,保證電池密封,運用安全、牢靠。
運用范疇
1、通訊:轎車電話、移動電話體系、手提式無線電發報機、手提式終端機。
2、動力:電動東西、玩具、攜帶式吸塵器、無人轉移機器人。
3、信號體系、應急照明體系、安防體系。
4、EPS和UPS體系。
5、其他便攜式設備或便攜東西電源。
產品技能參數
類型
電壓
容量(Ah)
大外型尺度 (mm)
長
寬
高
總高
SN4-12
12
4
90
70
101
105
SN7-12
12
7
151
65
94
99
SN12-12
12
12
151
98
95
100
SN17-12
12
17
181
76
167
167
SN24-12
12
24
165
125
175
175
SN38-12
12
38
197
165
170
170
SN55-12
12
55
229
139
209
230
SN65-12
12
65
350
166
174
174
SN100-12
12
100
407
173
210
240
SN120-12
12
120
407
173
212
242
SN150-12
12
150
484
170
242
242
SN200-12
12
200
520
240
219
245
閥控蓄電池組的恒流限壓充電電流和恒流放電電流均為I10,額定電壓為2V的蓄電池,放電終止電壓為1.8V;額定電壓為6V的組合式蓄電池,放電終止電壓為5.25V;額定電壓為12V的組合式蓄電池,放電終止電壓為10.5V。只要其中任一個蓄電池達到了終止電壓,應停止放電。在三次充放電循環之內,若達不到額定容量的,此組蓄電池為不合格。
3. 鎘鎳蓄電池組容量試驗
鎘鎳蓄電池組的恒流充電電流和恒流放電電流均為I5,只要其中任一個蓄電池達到1V放電終止電壓時,應停止放電。在三次充電循環之內,若達不到額定容量的,此組蓄電池為不合格。
本條引用DL/T 724中5.3.3 規定。
本規范中的閥控蓄電池是指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應用簡稱是為了與現行有關直流技術標準所涉及的蓄電池名稱相對應。
I10-10h率放電電流,
第三十五條 運行分析
(一) 運行人員每半年應對運行中的直流系統作全面綜合分析。
(二) 發現直流系統有異常或缺陷時,應及時作專題分析,并做好事故預想。
(三) 按規定定期對直流電源系統設備進行評級。
第三十六條 評估分析
班組應每年對直流設備至少進行全面檢查和測試,根據設備的運行狀態、指標參數、檢修和缺陷情況以及歷史數據、故障和異常記錄等各種信息,對其進行全面分析,每年對直流電源系統設備進行(1~2)次綜合狀態評估,提出直流設備運行維護、檢修和更新改造的意見和建議。直流主管部門應對直流電源設備狀態評估進行審核。批準后的狀態評估應成為直流電源設備反措、檢修和更新改造的重要依據。
第十二章 備品備件管理
第三十七條 備品備件管理
(一)應根據DL/T724有關規定,并結合所使用設備的種類和運行情況,準備必要的備品備件。
(二)各種規格的熔斷器應標明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等。
(三)不同規格的熔斷器不得混放。
(四)當備品備件被使用后,應及時進行補充。
第十三章 直流電源系統設備更新改造和報廢
第三十八條 更新改造和報廢
(一)如果直流電源系統設備在運行中缺陷嚴重、控制失靈、參數誤差嚴重超標、異常和故障頻繁、技術性能落后等,不能夠保證正??煽窟\行時,無修復價值的設備應對其進行技術改造或更換。
(二)蓄電池的報廢:
1.防酸蓄電池組以I10 進行恒流放電電流,只要其中一個蓄電池放電終止到1.8V時,即停止放電。在三次充放電循環之內,若達不到額定容量值的80%,則此組蓄電池容量嚴重不足,應部分或全部報廢并更換,但應避免新舊蓄電池混用。
2. 閥控蓄電池組以I10 進行恒流放電電流,只要其萬松WSONG蓄電池SN100-12 12V100AH/20HR型號及參數中一個蓄電池放電終止到1.9V時,即停止放電。在三次充放電循環之內,若達不到額定容量值的80%,則此組蓄電池容量嚴重不足,應部分或全部報廢并更換,但應避免新舊蓄電池混用。
3. 鎘鎳蓄電池組用I5恒流放電,單體蓄電池放電終止端電壓為1.1 V,若放充三次均達不到蓄電池額定容量的80℅以上,則應報廢并安排更換。
聯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平谷區濱河街道南小區甲4號303室-20227(集群注冊)
- 郵編:100009
- 電話:17812762067
- 銷售經理:陳康
- 手機:17812762067
- 傳真:86--
- 微信:17812762067
- QQ:1597484445
- Email:1597484445@qq.com